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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9     浏览:0    
核心提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境内,距离长沙公路里程280km,距离株洲市252km,距离炎陵县县城54km。项目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及发电厂房等4部分组成。上水库位于下村乡清溪村,下水库位于中村瑶族乡康乐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20万k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万kW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机组。电站供电范围为湖南电网,工程开发任务为承担湖南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
 
2.3 招标范围
 
根据《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和《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招标设计》,进行该电站施工期间环境保护专项工程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施工及运行与维护,主要招标范围包括如下:
 
(1)环境保护专项工程
 
1)水环境保护
 
砂石加工生产、混凝土系统冲洗和洞室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的处理,包括废(污)水处理系统及应急事故池的土建施工,废(污)水处理系统设施的采购、安装、运行维护;对施工废(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出水满足排放或回用要求;废(污)水处理工程结束后设备的拆除和场地的清理;与其他标段的相关配合工作。
 
2)生态环境保护
 
珍稀植物及古树保护、生态景观恢复与建设、水生生态保护措施、生态敏感区保护及生态保护宣传与教育工作。
 
3)大气环境保护
 
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建立及运行管理。
 
4)声环境保护
 
移动式隔声屏障及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建立及运行管理。
 
5)固体废物处置
 
垃圾集中收集站的建设运维、垃圾外运和处理工作;危废暂存间的建设、暂存管理与危废品的处置。
 
6)人群健康保护
 
食品卫生管理与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设置。
 
(2)水土保持专项工程
 
1)工程措施
 
枢纽工程区、转料场区、交通设施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的覆土,包括表土堆存场取土、运输、回填及平整。
 
2)植物措施
 
枢纽工程区、弃渣场区、转料场区、交通设施区(上下库连接道理、场内永久道路)、料场区、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区的永久美观绿化植物措施,包括喷播植草、苗木种植及抚育管理。
 
3)生态景观工程
 
电站入口门户、上库坝区、下库坝区、上下库道路的生态景观工程建设。
 
(3)运行与维护
 
环境保护专项工程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相关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2.4 项目建设服务周期
 
根据主体各标进场施工进度安排同步完成对应构筑物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运行,污废水处理系统运行服务期限自各废(污)水处理系统建成运行至产生废(污)水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结束。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30日开始工作,2031年12月31日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中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正式通知应在实际开工日期7天前发出。
2.5 中标人数量
    中标人数量:1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资质、财务、业绩、项目经理等方面应同时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3.1.1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承担和保障本招标项目如期完成相匹配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承包的能力。
 
3.1.2 投标人的财务要求
 
近3年(2020~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
 
3.1.3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与本招标工程规模同等或以上废(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同等规模指污废水处理规模不低于6000吨/日)。
 
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工程合同复印件。
 
3.1.4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5 投标人社会信誉较好,近3年(2020年~202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截止投标时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6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7 投标人不是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18 日至2023年 10 月 22 日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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