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璜电厂输煤脱硫系统运行整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重庆珞璜电厂输煤脱硫系统运行整包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2.5 计划工期: 暂定18个月,计划从2023年12月1日到2025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要求或有政策性变化,以及投标人不能履行或按时完成技术协议或合同的要求,双方经友好协商,并结算相关费用后,终止合同。
2.6 招标范围:包含了输煤及污泥系统的运行巡检与现场操作、采制样协助、斗轮机运行巡检与操作、脱硫系统(含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巡检与现场操作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服务期限累计不少于三年的同等级(600MW)发电机组或服务期限累计不少于五年的下一等级(300MW)发电机组生产运行或检修维护的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以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范围/内容、服务期限等信息的页面)。
(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电力生产维护经验,具有5年以上同类或以上机组运行、检修和维护经验,须提供从业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能体现出招标人对项目经理的要求)。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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