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香湖湾项目10号地块幕墙及玻璃雨棚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本次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香湖湾项目10号地块幕墙及玻璃雨棚工程;
2.2 项目编号:DCZBHT-2023-3363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雍州路路西侧、黄海路北侧;
2.4 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2.5 投 资 额:约410万元;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满足发包人的施工进度要求,同时配合总承包单位的工期进度要求;
2.7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区香湖湾项目10号地块幕墙及玻璃雨棚工程包含高层住宅门头、门卫室、配套用房干挂石材幕墙及幕墙下岩棉保温板,高层住宅门头及配套用房铝板雨篷,门卫室铝板天棚造型,疏散楼梯、非机动车坡道及机动车坡道玻璃雨棚;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8 质量要求: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不影响总承包方合同规定质量要求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不低于4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1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起算);
3.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相关查询页并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相关查询页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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