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2023年8月带式输送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2023年8月带式输送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投标人不得选择包次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固定式带式输送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1 |
带式输送机 |
固定式带式输送机,带宽1400mm,运输能力≥1600t/h,永磁同步电机驱动,驱动功率4×710kW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任家庄煤矿 |
|
1-2 |
带式输送机 |
固定式带式输送机,带宽1400mm,运输能力≥2000t/h,永磁同步电机驱动,驱动功率2×710kW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金凤煤矿 |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物料描述仅供参考,详见技术文件。
(4)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正常付30%,留10%质保金。
(5)质保期:所有合同货物开箱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合同货物签发性能验收合格证书(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带宽≥1400mm且驱动总功率≥2×710kW及单驱功率≥710kW的固定式带式输送机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且须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所投型号带式输送机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书模板按照第六章第11条其他资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带宽≥1400mm且使用永磁同步电机驱动同时驱动总功率≥2×710kW(至少为双电机驱动且单机功率≥710kW)的固定式带式输送机整机销售业绩合同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关键页不能体现关键技参数需提供可以体现关键技术参数的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