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电煤海上直航运输至射阳港3.5万吨码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电煤海上直航运输至射阳港3.5万吨码头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电煤海上直航运输至射阳港3.5万吨码头项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下文
七、其他公告内容
受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将对其2023-2025年度电煤海上直航运输至射阳港3.5万吨码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位置:盐城市射阳县射阳港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概况:
1、目前招标人部分煤炭从港口(包括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大丰港、滨海港等)发运,由船舶运到射阳港3.5万吨码头接卸,该船舶运输即为直航运输至射阳港3.5万吨码头;
直航运输至射阳港3.5万吨码头约165万吨/年。
射阳港3.5万吨码头设置煤炭装卸泊位,泊位岸线220米,配备3台25T-35M门座式起重机,3台60m3漏斗。投运的船舶船长不得超过120米。受限航道条件,船舶满载吃水不超过5.5米(具体以当地海事部门公告为准)。
承包时间:开始时间为射阳港电厂输煤应急通道投运之日,结束时间为射阳港5万吨码头电煤泊位正式投运之日。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本3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或《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拟投运船舶具备适航条件。
3、投标人具有海上运输经验,投标人及拟投运船舶须具备国内敞开海域运输业绩,投标人及拟投运船舶2022年元月1日至今无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事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投标人投运的船舶应为“散货船”,船况良好,处于适航状态,通过“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所有权证”等资料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下午17:30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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