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庄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综合保税B区A10地块。
2.2项目规模:直流侧装机规模为5.17605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4.116MW。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从光伏发电场、并网及出线柜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建设所需的所有专题报告、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调试、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安健环管理、电网接入申请及安装、系统检测、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2.6 项目估算金额:1790.87万元(含税总价)
2.7 项目类别: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若是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需满足3.2.1要求,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3.2.2、3.2.3、3.2.4要求):
3.2.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3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承装、修、试类均为四级及以上;
3.2.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主要负责人员最低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并提交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其在牵头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交近半年(2023年4月至10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函)。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3施工负责人: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
②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④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
3.3.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本次招标_接受_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个。②联合体参与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同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牵头方委派,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委派。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并网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自投自建或EPC总承包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累计容量达5MWp及以上;
①EPC总承包的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竣工验收材料或并网验收证明(联合体任一方提供的业绩均可);
②自投自建业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⑴投资项目备案证明;⑵开工材料;⑶竣工验收材料。
③若所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业绩容量的,需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该业绩容量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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