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输煤系统落煤管抑尘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滨湖路
2.2 项目规模:2×33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以输煤系统落煤管抑尘技术改造技术协议签订的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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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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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煤系统落煤管抑尘改造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煤系统落煤管抑尘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方应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两家及以上输煤栈桥设备空气动力学抑尘改造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业主验收记录或者业主评价报告或者使用评价说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07 13:53到2023-11-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