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023年11月柴油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0#柴油用量1000吨,用于启动炉用燃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24年12月31日,买方提前24小时通知卖方,卖方按批次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须包含柴油),证件有效期须至2024年12月31日及以后。
(3)投标人若为经销企业的,须提供柴油生产厂家销售授权证明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长期销售协议,协议截止日期须在本招标项目约定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之后,须同时提供其柴油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柴油),或指定1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柴油)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并提供单独签署的安全协议)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柴油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