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昌邑6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昌邑市昌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距离昌邑县城约 20km,场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19.45146645°、北纬37.06477687°,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1583 亩,用地性质为盐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耕地,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林地的等限制性因素,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土地。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60MW,拟采用 580Wp 单晶双面双玻组件104286 块,采用固定支架方式安装,最佳倾角29°,实际安装容量为 60.48588MWp,所发电量全部上网。本工程拟接入场址附近源昌邑柳疃风电场项目已建成的220kV升压站35kV母线,通过源昌邑柳疃风电场项目已建成的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恒祥站,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山东电网。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境内。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扩建1座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土建安装工程、环水保工程、辅助设施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完成项目全过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及移交工作、完成对承包人移交业主档案的检查和审核工作。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完成,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3工期要求
计划监理服务期:6个月,从项目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需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至少1个光伏电站(规模在60MWp及以上)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3)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至少十年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且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体规模6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或施工管理业绩且须在该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需提供承诺文件)。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无连续2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09时整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山东昌邑6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昌邑市昌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距离昌邑县城约 20km,场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19.45146645°、北纬37.06477687°,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1583 亩,用地性质为盐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耕地,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林地的等限制性因素,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土地。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60MW,拟采用 580Wp 单晶双面双玻组件104286 块,采用固定支架方式安装,最佳倾角29°,实际安装容量为 60.48588MWp,所发电量全部上网。本工程拟接入场址附近源昌邑柳疃风电场项目已建成的220kV升压站35kV母线,通过源昌邑柳疃风电场项目已建成的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恒祥站,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山东电网。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境内。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扩建1座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土建安装工程、环水保工程、辅助设施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完成项目全过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及移交工作、完成对承包人移交业主档案的检查和审核工作。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完成,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3工期要求
计划监理服务期:6个月,从项目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需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至少1个光伏电站(规模在60MWp及以上)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3)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至少十年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且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体规模6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或施工管理业绩且须在该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需提供承诺文件)。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无连续2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09时整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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