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公司华能龙腾特钢用户侧储能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常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拟在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厂区内空地规划建设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总规划容量20MW/40MWh,每套10MW/20MWh储能系统通过一路10kV专线接入110kV焊材变电站内10kV母线段。项目所在地具体位置是在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华联路,项目地点经纬度为东经E=120.87°,北纬N=31.70°。
2.3 标段划分: 华能江苏公司华能龙腾特钢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苏州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工期不超过3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能龙腾特钢用户侧储能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含审查)、接入系统(一次、二次)、对侧间隔改造等;项目开工前合规性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报规划许可证、报施工许可证、安全评估、风险评估、安评、环评、职业健康、地方质量监督报检、集团系统内初设会审、接入系统供电公司审查验收等),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检测、验收);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档案、职业健康、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及项目供电公司并网验收等)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48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明影印件。
(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至少具备1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储能电站建设总容量不低于10MW/20MWh的储能电站EPC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分包业绩无效)。
(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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