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衡东吴集50MW风电项目储能租赁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湖南公司衡东吴集50MW风电项目需配套7.5MW/15MWh储能,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
2.1.2招标范围: 湖南公司衡东吴集50MW风电项目装机容量总计50MW,按照湖南发改委要求新能源风电项目需配备配置15%、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的储能设施,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7.5MW/15MWh;储能电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湖南省发改委要求在湖南境内建设;投标人承诺其出租的储能电站在2023年6月15日前投运。
2.1.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1.4投标人提供的储能电站项目在2023年6月15日前投运且具备容量配额条件。
2.1.5本次拟配额7.5MW/15MWh储能容量,该储能电站的建设及运维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方的储能项目容量期间,包括不限于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1MW/2MWh及以上容量电化学储能出租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可租赁7.5MW/15MWh储能容量承诺函,确保投标人可租容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