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信息中心通讯光缆安全防护系统研究与建设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光纤拾音技术”,在公司宁东矿区通信线路中,部署一套光纤侦听设备,实现覆盖宁东矿区主干通信光缆线路的安全防护系统。系统能够预警第三方与意外施工带来的破坏,实现对通信光缆实时有效的全时域预警;同时,利用地图与光缆路由信息,在光缆发生故障情况下,实现快速定位故障点,减少维修恢复时间。
2.1.2项目地点:宁东中心区信息技术中心宁东运营部办公楼。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1)在宁东矿区276.99公里通信光缆线路中,研究建设一套通信光缆线路安全防护系统,选择2处重要站点部署光纤侦听设备,形成基于北斗定位的主干光缆路由信息(如光缆皮长、接头、架空、入地、标桩、电杆经纬度信息)一张图,通过宁东矿区主干光缆线路声音信号的采集展示,实现准确预警线路附近的人力施工、机械施工等异常事件。
(2)研究建立基于GIS地图的宁夏煤业公司主干通信光缆(包括银川至宁东和宁东、银北及煤制油化工各辖区共730公里)电子地图,能够显示(如光缆皮长、接头、架空、入地、标桩、电杆经纬度)等信息。
(3)研究建立适用于宁东矿区的声音模型库。在基础模型库的基础上,通过算法优化迭代建立宁东矿区光缆线路特有的声音模型,包括正常声音模型(如:火车、汽车、刮风、下雨等)与异常声音模型(如:人工开挖,机械开挖等),实现通信光缆安全防护系统对宁东矿区光缆线路异常声音信号的预警,达到光缆线路主动防护和异常事件预知预判的目的。
(4)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且知识产权第一完成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或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完成人必须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2.3 项目总工期:(项目总工期即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月完成项目所有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光纤侦听预警系统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7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信息中心通讯光缆安全防护系统研究与建设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光纤拾音技术”,在公司宁东矿区通信线路中,部署一套光纤侦听设备,实现覆盖宁东矿区主干通信光缆线路的安全防护系统。系统能够预警第三方与意外施工带来的破坏,实现对通信光缆实时有效的全时域预警;同时,利用地图与光缆路由信息,在光缆发生故障情况下,实现快速定位故障点,减少维修恢复时间。
2.1.2项目地点:宁东中心区信息技术中心宁东运营部办公楼。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1)在宁东矿区276.99公里通信光缆线路中,研究建设一套通信光缆线路安全防护系统,选择2处重要站点部署光纤侦听设备,形成基于北斗定位的主干光缆路由信息(如光缆皮长、接头、架空、入地、标桩、电杆经纬度信息)一张图,通过宁东矿区主干光缆线路声音信号的采集展示,实现准确预警线路附近的人力施工、机械施工等异常事件。
(2)研究建立基于GIS地图的宁夏煤业公司主干通信光缆(包括银川至宁东和宁东、银北及煤制油化工各辖区共730公里)电子地图,能够显示(如光缆皮长、接头、架空、入地、标桩、电杆经纬度)等信息。
(3)研究建立适用于宁东矿区的声音模型库。在基础模型库的基础上,通过算法优化迭代建立宁东矿区光缆线路特有的声音模型,包括正常声音模型(如:火车、汽车、刮风、下雨等)与异常声音模型(如:人工开挖,机械开挖等),实现通信光缆安全防护系统对宁东矿区光缆线路异常声音信号的预警,达到光缆线路主动防护和异常事件预知预判的目的。
(4)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且知识产权第一完成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或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完成人必须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2.3 项目总工期:(项目总工期即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月完成项目所有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光纤侦听预警系统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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