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气运输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巴润工业园区
2.2 项目规模:内蒙古华电包头市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由风光电、储装置、制氢站及储氢设施四部分组成氢主要采用碱性电解槽电解技术,制氢规模12000Nm/h项目规划年制氢7800t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1 月1日起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QT-09601 |
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气运输服务项目 |
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气运输服务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气运输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许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或者包含氢气。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项危险货物“2类1项”或氢气运输服务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招标人不接受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13 07:57到2023-11-20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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