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龙华吉林厂2023-2024年钢球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始建于1955年,是国家在“一五”期间建设的156项重点项目之一,第一台机组于1956年9月正式投产发电。经过六期建设、一期技改、部分机组铭牌重新认定,到1-7号机组关停,现总装机容量达到69万千瓦。机组容量为2×125MW、2×220MW,拥有供热式发电机组4台、锅炉4台,年发电能力30亿千瓦时,供热能力1040万吉焦。项目地址: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35号,厂址南侧有松花江流过,北侧紧邻吉林化学工业公司。
2.1.2 招标范围:钢球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卸货、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技术指标、性能、结构和化验等要求,磨煤机钢球需求量为约600000千克。脱硫湿磨钢球需求约25000千克。
2.1.3 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首次通知送货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或合同到货结算数量达到合同签订总数量。数量与日期任一到期则合同自动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钢球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6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