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新天煤化工燃煤运输服务,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中煤兰州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与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煤化工”)签订的长期燃煤供应协议,本次招标后确定的承运单位将负责从新天煤化工煤场运至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厂储煤场内指定地点。本项目年计划运量暂定15万吨,运量以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新天煤化工通知的日运输计划为准。运距约21公里(指由新天煤化工西门门口至中煤伊犁能源公司西门门口),装车由新天煤化工负责。投标单位需自行勘查新天煤化工煤场装车条件和电厂卸煤条件以及道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运输路线、车辆周转、调度等方案,同时为满足甲方燃煤运输智能化管理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做到:(1)每个运输车辆应配合加装适合我公司智能化管控平台专用智运盒定位设备(GPS),并且按要求自行购买(每个车辆智运盒费用不高于600元);(2)根据要求配合安装车辆进厂识别条形码(由我公司提供,损坏的自行购买);(3)要求运输公司运用手机相关APP配合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12个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00分止
2.4服务地点:新疆伊宁市
2.5合同类型:签订燃煤到位可调运输单价合同,燃油车辆含税运输综合单价和#0柴油含税价格进行联动,当#0柴油含税价格变化幅度不超过柴油基准价的5%时,维持原含税运输综合单价,当价格变动超过5%后,含税运输综合单价跟随含税油价进行浮动(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互联网统一登录平台www.ndrc.gov.cn公布的油价为参考进行调整)。
2.6 结算方式:按照月度实际运量考核后结算,结算价=吨煤到位运输单价×运量-各类考核。运量以招标方过磅数量为准,承运方每月按照对账单及合同单价开具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资格要求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燃煤运输合同业绩2个(提供燃煤运输合同等证明材料,已完成的或正在执行的合同均可);
3.3资格要求3: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00至2023年12月03日16:00。
本招标项目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新天煤化工燃煤运输服务,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中煤兰州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与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煤化工”)签订的长期燃煤供应协议,本次招标后确定的承运单位将负责从新天煤化工煤场运至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厂储煤场内指定地点。本项目年计划运量暂定15万吨,运量以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新天煤化工通知的日运输计划为准。运距约21公里(指由新天煤化工西门门口至中煤伊犁能源公司西门门口),装车由新天煤化工负责。投标单位需自行勘查新天煤化工煤场装车条件和电厂卸煤条件以及道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运输路线、车辆周转、调度等方案,同时为满足甲方燃煤运输智能化管理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做到:(1)每个运输车辆应配合加装适合我公司智能化管控平台专用智运盒定位设备(GPS),并且按要求自行购买(每个车辆智运盒费用不高于600元);(2)根据要求配合安装车辆进厂识别条形码(由我公司提供,损坏的自行购买);(3)要求运输公司运用手机相关APP配合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12个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00分止
2.4服务地点:新疆伊宁市
2.5合同类型:签订燃煤到位可调运输单价合同,燃油车辆含税运输综合单价和#0柴油含税价格进行联动,当#0柴油含税价格变化幅度不超过柴油基准价的5%时,维持原含税运输综合单价,当价格变动超过5%后,含税运输综合单价跟随含税油价进行浮动(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互联网统一登录平台www.ndrc.gov.cn公布的油价为参考进行调整)。
2.6 结算方式:按照月度实际运量考核后结算,结算价=吨煤到位运输单价×运量-各类考核。运量以招标方过磅数量为准,承运方每月按照对账单及合同单价开具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资格要求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燃煤运输合同业绩2个(提供燃煤运输合同等证明材料,已完成的或正在执行的合同均可);
3.3资格要求3: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00至2023年12月03日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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