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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绿氢(氨)数字化工厂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5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绿氢(氨)数字化工厂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绿氢(氨)数字化工厂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充分响应中央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化运用的政策要求,在国家能源集团的整体规划要求基础上,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开发一套绿氢(氨)数字化工厂管理平台。该套数字化工厂管理平台可满足绿氢(氨)项目建设单位对于透明数据的需求,服务项目建设阶段,为项目设计管理、工艺优化、质量管控、设备和材料管理、进度和造价控制提供信息化支撑。

本项目拟采购一套定制开发的绿氢(氨)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配套软、硬件的安装、调试,以及提供数字化交付平台上线运行、培训、验收、运行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平台可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过程一体化建设的集中管理。搭建统一平台,整合各阶段所有的数据、文档,从设计源头统一数据,解决各阶段的信息“孤岛”问题。制定统一的数字化交付标准,整合各设计院、供应商、施工单位等交付数据,构建以工厂对象为核心的数据、模型、文档及关联关系的交付,数据类型包括三维模型、智能P&ID、属性数据和文档等数字化信息,提供准确、高质量的数据基础,健全工厂数据库,加强应用软件开发,实现数字化交付。通过数据整合治理支撑数字化交付平台可视化进度功能;通过定制开发,支持数据的的统计分析,以报表、图形等方式在大屏界面上展示,并与国家能源集团ERP系统的采购、合同、资金计划等子系统数据对接。为绿氢(氨)工厂后期运维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

2.2 主要开发内容及预期目标:

2.2.1 主要研究内容

(1)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全生命周期数据标准体系

统一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物料编码,编制一套适应国家能源集团统建系统的绿氢(氨)数据标准,实现建设阶段标准化数字交付。

(2)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数字化业务支撑平台

开发一套适应国家能源集团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展模式的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期通过将设计院符合国标要求的数字化三维设计,转换为投标人能够开发的数字化工程,同时利用自有建设期管理模块实现设计、采购、土建、工艺设备安装和竣工等全流程管理;对建设过程中的设备、材料进行数字属性赋值;对土建、工艺设备安装过程进行数字化留档和检验,控制施工质量;对接总包队伍的施工管理(软件或者人工),对建设过程(安全、进度、造价、质量)进行可视化管理。

(3)数据资产库

建设高质量、二三维联动的工厂数字资产,打通基建期到运维期的数据流,消除数据孤岛。

2.2.2 预期目标

开发一套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数字化管理系统:包含软件、硬件和可二次开发的源代码。

2.3 项目服务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关键节点进度要求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软件企业认证证书以证明具备相应的软件开发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有已投运的化工类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开发的相关服务合同业绩3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标的物关键信息页,每个项目业绩项目合同文本均需包含数字化工厂管理系统开发(不得只包含展示性数字化工厂)交付类项目相关内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PMP或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证书或证书证明文件。

(2)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化工类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期间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指定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技术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简历、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简历。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1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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