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乌达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配套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按照乌海市水务局《关于紧急通知加强生态补水的函》(乌水函【2020】79 号)文件精神,“工矿企业,充分利用蓄水池等储水设施设备,尽快取水、储水、用水,补充矿区降尘、矿山复绿等生态用水不足”。为解决乌达矿区生态缺水,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需要。本项目为乌海能源乌达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配套项目,拟在河拐子修建地下式取水泵站 1 座,利用河拐子的分凌水,将分凌水通过加压泵站输送至本次规划建设的调蓄水池,保障矿区绿化供水。主要解决乌海能源黄白茨煤矿、五虎山矿、苏海图煤矿于 2020 年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绿化面积约 299.7 万 m²用水问题。项目占地约 13.6988 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具备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2.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等阶段的设计工作、预算文件编制(须包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环境保护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土地出让金等内容) 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图文件及相关服务工作。
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总容量 104.19 万立方米调蓄水池、配套的泵站、54.6㎡管理房、5.57km 引水管线制作安装和 1200 米河道整修工程施工及施工临时工程、施工独立费用等项目。包括全部土建工程、工程需要开挖的土方及石方工程(含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构筑挖、清、运)、工程降排水、地基处理、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地面平整硬化(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构筑挖、清、运)、道路、蓄水池周边绿化、美化亮化、取土、弃土(按照建设单位指定地点堆储并覆盖防护,土方所有权、处置权归甲方)、建筑垃圾外运及机械设备、供电线路、电气配电系统、照明、环保、节能、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控制保护、自动化智能化系统、通讯、监控(含视频)系统、接受招标方项目范围内合理建议的工作内容等的工程和工作内容的设计、施工、采购供货、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以及试运行、竣工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责任等内容;工程应最终达到各项工程内容的使用功能、技术和性能指标。移交完整的建筑、工艺、设备流程的全系统项目竣工资料整理,并配合完成档案验收及整改,最终经招标人归档。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乌达矿区矿山环境恢复工程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附图和初步设计报告。
2.1.3计划工期:1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达矿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利工程EPC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利工程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利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利工程EPC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2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乌达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配套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按照乌海市水务局《关于紧急通知加强生态补水的函》(乌水函【2020】79 号)文件精神,“工矿企业,充分利用蓄水池等储水设施设备,尽快取水、储水、用水,补充矿区降尘、矿山复绿等生态用水不足”。为解决乌达矿区生态缺水,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需要。本项目为乌海能源乌达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配套项目,拟在河拐子修建地下式取水泵站 1 座,利用河拐子的分凌水,将分凌水通过加压泵站输送至本次规划建设的调蓄水池,保障矿区绿化供水。主要解决乌海能源黄白茨煤矿、五虎山矿、苏海图煤矿于 2020 年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绿化面积约 299.7 万 m²用水问题。项目占地约 13.6988 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具备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2.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等阶段的设计工作、预算文件编制(须包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环境保护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土地出让金等内容) 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图文件及相关服务工作。
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总容量 104.19 万立方米调蓄水池、配套的泵站、54.6㎡管理房、5.57km 引水管线制作安装和 1200 米河道整修工程施工及施工临时工程、施工独立费用等项目。包括全部土建工程、工程需要开挖的土方及石方工程(含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构筑挖、清、运)、工程降排水、地基处理、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地面平整硬化(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构筑挖、清、运)、道路、蓄水池周边绿化、美化亮化、取土、弃土(按照建设单位指定地点堆储并覆盖防护,土方所有权、处置权归甲方)、建筑垃圾外运及机械设备、供电线路、电气配电系统、照明、环保、节能、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控制保护、自动化智能化系统、通讯、监控(含视频)系统、接受招标方项目范围内合理建议的工作内容等的工程和工作内容的设计、施工、采购供货、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以及试运行、竣工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责任等内容;工程应最终达到各项工程内容的使用功能、技术和性能指标。移交完整的建筑、工艺、设备流程的全系统项目竣工资料整理,并配合完成档案验收及整改,最终经招标人归档。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乌达矿区矿山环境恢复工程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附图和初步设计报告。
2.1.3计划工期:1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达矿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利工程EPC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利工程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利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利工程EPC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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