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肇庆电厂通勤车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招标采购方)位于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白沙街1号,距离肇庆高新区中心约10公里,距离佛山市三水区中心约25公里,距离肇庆市区约50公里,距离广州市中心约100公里,距离广州白云机场约100公里,公司员工主要居住肇庆高新区中心、佛山市三水区中心,为满足公司职工(含运行及常白班职工)通勤和临时用车需要,拟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定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
2.1.2招标范围
2.1.2.1通勤车数量
通勤车数量:固定大巴车2辆,临时用车需求大巴车及中巴车(至少各1辆)。鼓励中标方提供自有产权的营运车辆为招标采购方服务。
2.1.2.2中标方为采购方提供45座及以上空调大巴1辆,用于广东省肇庆高新区内接送员工上下班,单程约15公里,每天往返4次。全年365天运行。
2.1.2.3中标方为采购方提供45座及以上空调大巴1辆,用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接送员工上下班,单程约25公里,工作日往返2次。工作日运行。
2.1.2.4中标方为采购方提供45座及以上备用空调大巴,用于肇庆高新区到广东省内临时用车服务。
2.1.2.5中标方为采购方提供19座及以上备用空调中巴,用于肇庆高新区到广东省内临时用车服务。
2.1.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市际包车客运)。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勤班车服务或客运(旅游线路)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用于本项目车辆的行驶证(45座及以上空调大巴3辆,19座及以上空调中巴1辆)。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2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