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肃宁分公司黄骅港调车作业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为保证 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肃宁车辆维修分公司黄骅港车辆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满足调车作业需求,需要租赁铁路机车1台,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及质量标准完成肃宁分公司黄骅港Z1修、在线整备修车辆调车作业及黄骅港车站的取送车作业。具体为:黄骅港Z1修及在线整备修车辆检修前和检修后的取送车作业;检修车辆需要更换轮对时的调车作业。铁路机车大、中修、临修费用以及往返托运费均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提供机车司乘人员并承担机车日常保养和燃料费用,甲方布置的其他检修工作(具体标包划分、服务期、服务地点等参数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备注 |
1 |
黄骅港Z1修车辆调车作业委外服务项目 |
调车机 |
1 |
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站肃宁分公司黄骅港Z1修整备线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铁路调车作业专业化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服务人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调车机运用时间不超过20年,同时须提供调车机的《出厂合格证》。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6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