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杭锦能源塔然高勒煤矿微震监测系统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塔然高勒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达拉特旗,距离鄂尔多斯市110公里,距离包头市203公里,交通便利。井田内构造总体为一向西南倾斜的单斜构造,地质构造简单,工程地质条件中等,采用立井开拓,主井、副井、中央回风立井设计深度分别为697米、614米、590米,北部进、回风立井设计深度分别为637米、638米,现开拓3-1煤层。
依据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近一步加强部分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鄂煤安[2021]64号)文件:“全市采深超400米未鉴定为冲击地压矿井的煤矿,一律比照冲击地压矿井进行管理”和《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区域监测采用微震监测法的要求,对塔然高勒煤矿微震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微震监测系统一套,包括系统配套的相关设备、配件及材料,并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操作培训及技术支持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微震监测系统配套软件 |
套 |
1 |
支持全波形记录;微震事件自动识别,且无效事件率低于5%;支持微震事件的定位和能量计算;且进行微震事件的基本统计分析(包括三维图、报表分析等);能够记录各个传感器24h连续波形,能够自动识别有效微震事件,远程控制井下各个传感器的开关与工作,远程检测井下各个传感器和采集分站、数据传输分站的工作状态。 |
2 |
分析计算机 |
台 |
2 |
处理器:I7,内存≥8G,硬盘≥1T |
3 |
微震信号采集站 |
台 |
4 |
|
4 |
数据传输分站 |
台 |
2 |
|
5 |
拾震传感器 |
个 |
32 |
单分量型,灵敏度≥70V·m/s |
6 |
A3彩色打印机 |
台 |
1 |
|
7 |
机柜 |
台 |
1 |
|
2.1.3交货地点和时间
交货地点:塔然高勒煤矿物资供应站
交货时间:本项目采用分批交货的方式,第一批设备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5日内,其他批次设备由甲方通知乙方后45日内交货,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供货。
2.2 其他:(1)承包人提供满足微震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精准监测所需的设备配件、安装工具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线缆、接线盒等,且满足矿井未来达产升级使用32及以上监测通道的要求,如承包人在交付设备时提供的配件和材料不满足实际需求的,承包人应无偿补齐;(台网布置距离参照塔然高勒煤矿3-1煤层开采设计图)
(2)承包人提供微震监测系统安装调试阶段所需的各类辅材;
(3)承包人需在发包人提出要求24小时内,提供现场故障处理及升级服务;
(4)承包人分批提供的设备应为当时市场最新产品;
(5)承包人提供微震监测系统台网布置方案,方案需满足精准监测需求并符合矿井实际情况;
(6)承包人应具有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
(7)本项目结束后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完整的微震监测系统台网布置相关图纸、资料。
(8)乙方需提供微震监测系统设备的产品合格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产品名称包含(矿用隔爆型数据传输分站或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数据采集分站或矿用本安型网络交换机)和产品名称包含(矿用本安型拾震传感器)的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和防爆合格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微震监测系统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结算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内容完整(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发票与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