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鹤庆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专题咨询服务招标。项目业主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为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鹤庆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专题咨询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公司为中电建(鹤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黄坪镇南边田村附近的平缓山坡上,工程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0°22"47"~100°24"11"、北纬26°06"31"~26°08"52"之间,高程在1360m~1860m之间,距离县城直线距离约51公里,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00亩。交流侧装机容量50MW,本项目暂按照装机规模的10%购买燃煤发电系统调节服务考虑,本项目燃煤发电调节容量价格按220元/千瓦·年计列,燃煤发电调节容量费用为110万元/年。项目计划2024年7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全部投产,工期为6个月。
2.3 服务期限:10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1月15日。
2.4 招标范围:应按照有关光伏发电行业的主要标准、规程和规范及工程进度要求,开展前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接入系统专题、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土地预审、水土保持专题等前期工作所涉及所有专题编审与报批,保证项目前期工作完备,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本项目由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统一招标,项目所属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署合同。
2.6 其他补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1项独立承担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国内的风电或光伏项目前期工作专题咨询服务(必须包含可研及开工前相关专题)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双面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以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勘察设计类或电气类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陆上风电或光伏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设计管理工作经验。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具备电气土木、工程概算等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配置齐全,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共同完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关人员及业绩方面要求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满足要求。 (5) 除联合体协议需要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需要签字盖章部分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签字盖章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 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鹤庆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专题咨询服务招标。项目业主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为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鹤庆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专题咨询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公司为中电建(鹤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黄坪镇南边田村附近的平缓山坡上,工程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0°22"47"~100°24"11"、北纬26°06"31"~26°08"52"之间,高程在1360m~1860m之间,距离县城直线距离约51公里,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00亩。交流侧装机容量50MW,本项目暂按照装机规模的10%购买燃煤发电系统调节服务考虑,本项目燃煤发电调节容量价格按220元/千瓦·年计列,燃煤发电调节容量费用为110万元/年。项目计划2024年7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全部投产,工期为6个月。
2.3 服务期限:10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1月15日。
2.4 招标范围:应按照有关光伏发电行业的主要标准、规程和规范及工程进度要求,开展前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接入系统专题、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土地预审、水土保持专题等前期工作所涉及所有专题编审与报批,保证项目前期工作完备,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本项目由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统一招标,项目所属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署合同。
2.6 其他补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1项独立承担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国内的风电或光伏项目前期工作专题咨询服务(必须包含可研及开工前相关专题)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双面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以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勘察设计类或电气类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陆上风电或光伏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设计管理工作经验。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具备电气土木、工程概算等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配置齐全,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共同完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关人员及业绩方面要求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满足要求。 (5) 除联合体协议需要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需要签字盖章部分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签字盖章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 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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