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境内。
1.2 计划总工期:214 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2024 年 3 月 1 日开始,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9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为准)
1.3 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桂冠电力烟台福山回里农光互补 150MW 项目送出工程,属于 EPC“交钥匙 ”工 程,由光伏 110kV 升压站出线间隔至崖前 220kV 变电站 110kV 进线间隔全线送出工程建设 EPC 总承包项目。本项目规模为 1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 184.184MWp,配套 60MW/120MWh 的储能系统。拟以一回 110kV 线路接入 220kV 崖前变电站 110kV 侧, 线路全线位于山东省烟台市境内,线路全长约 11.5km。
2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2.1 线路全长约 11.5km,包括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涉网范围内勘察设计、工程所需所有设备材料采购(除 OPGW 光缆甲供,其他都是乙供)、征林征地、电气、土建、安装、光纤通讯工程施工,及其“交钥匙”工作相关的调试、评审(含第三方) 、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涉网、环评等相关验收工作) 、联调、移交,如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由发包人委托承包 人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承包方除承担送出线路设计、施工费用、 设备材料采购, 还需承担所有与送出线路相关的手续办理、所有关系协调以及费用, 包含不 限于以下手续办理与费用承担:跨越高铁、铁路、公路、夹河相关审批、协调工作以及承担 相关费用;调试、评审、验收、联调、移交工作以及费用承担;征林征地工作以及承担相关 费用,线路征林征地如采用租用形式,租赁期限不低于 25 年,25 年租赁费用、青苗补偿等 费用等需一次性缴纳并由承包方承担;其他与送出线路相关的手续办理与费用承担。如因承 包方相关手续办理不及时产生罚款、滞纳金等都由承包人承担,如对该项目工期造成影响,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追偿。)
2.2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手续办理、设计、设备、材料、 施工、调试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 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 未专门提及, 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这些建筑、设备 或服务, 也应由投标人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项目送出路径需跨越高铁 1 次、电气 化铁路 2 次,公路 1 次、河道 1 次、天然气管道 1 次,所有跨越路径的一切审批手续、施工、 征地、赔偿协调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本项费用由投标人单独报价。
2.3 本项目送出线路的路径已在相关部门备案,线路优化只能在招标文件提供的路径上优化。
2.4本项目需提供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函以及合同总价 10%的预付款保函, 为保障工期, 如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工程节点完成征地、进度节点,每延误 1 个月赔偿发包人人工损失、工程进度损失 100 万元,该损失可直接向承保银行提请索赔。
2.5 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 本项目需新建 3 公里临时道路, 道路现宽约 1.5m,须拓宽至 6m 宽,并做县乡道路标准混凝土路面硬化处理。道路硬化费用、道路青苗补偿、土地租赁费用由投标人单独报价(现宽 1.5m 范围内招标人已征地并补偿,剩余 4.5 米范围补偿和 租赁费用需由投标人报价)。投标人中标后,须就此临时道路工程与项目所在地村委(胡家 夼村)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并于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提交发包人,若超期,发包人有权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并按不良供应商上报。
2.6 投标人在中标后, 须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取得本项目送出线路路径所经过主要村庄村委书面同意进场施工的书面文件, 若在规定时间内, 中标人未取得主要村庄村委的书面同意文件,发包人有权视为中标人自动弃标,并按不良供应商上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 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且应满足如下要求,须提供证明材料: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或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含行业资质和综合资质)。
②施工:同时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 5 年(2018 年 12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 110kV 及 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竣工业绩各 2 个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 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全额发票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
3.3 财务状况要求: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平均净资产大于 0,若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未完成,可往前提一年度。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机电工程),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并在本投标单位注册。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精神,现向各投标人作如下提醒:1、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 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 子证书无效;2、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 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避免出现无效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 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 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单位或者 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①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或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含行业资质和综合资质),近 5 年(2018 年 7 月-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必须具有 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②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同时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 三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 5 年(2018 年 7 月-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必须具有 2 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竣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专业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 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23 年 12 月 18 日-2024 年 1 月 1 日 17:00(开标之前都可以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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