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药厂生产区整体搬迁项目已由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以兰高新管经字【2017】151号、【20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药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碟式离心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中牧股份兰州生物药厂生产区整体搬迁项目B2综合二车间蝶式离心机采购
2、项目地点:兰州东部科技城金州路6号
3、招标内容及范围:中牧股份兰州生物药厂生产区整体搬迁项目B2综合二车间蝶式离心机采购,数量为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交货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6个月内完成招标内容及范围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委托销售或授权代理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数量不少于5台,以合同为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条件不符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26 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