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发电公司2年(2024-2025年)技术监督试验服务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3960MW。一期工程建设两台3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1999年1月、4月两台机组相继投产发电,2012年和2013年,两台机组通过通流增容改造,额定出力由300MW增容为330MW;二期工程建设两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2009年12月、2010年1月投产发电,2013年,二期两台机组通过增容改造额定出力由600MW增容为650MW;三期工程建设两台国产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2019年投产。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针对鄂州发电公司6台机组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技术监督试验服务,试验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绝缘、继电保护、电测、锅炉、汽轮机(水轮机)及供热、热工、金属专业技术监督检测及相关试验类服务项目等。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3 服务期
本项目预计服务期为2024、2025共两个年度,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电源工程类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单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技术监督试验服务业绩,所提供业绩中须同时包括绝缘、继电保护、电测、锅炉、汽轮机、热工、金属等专业内容,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21年度、2022年度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5)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月9日9时整至2024年1月15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