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西航港大道智慧充电站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双流区西航港大道
建设规模: 双流区西航港大道智慧充电站项目共需安装直流快充安装 120kW 直流快 充桩共计 35 台,安装位置均为地面车位。新建设储能系统 15kW,光伏系统 1kW,新增三 相隔离变压器 1 台、逆变器 1 台、交流汇流箱 1 台。所需用电容量按规范单台变压器最大 综合负荷的 70%考虑,整体项目所需容量为 3750kVA,考虑到后续可能扩建充电设施所以 预留部分空间,采用 5 台 1250kVA 箱变,合计 6250kVA 配置变压器进行供电;电源点由“10kV 双网线 14#杆” 引架空线至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停车场土建、地下管网、地面交通标识、绿化、驾驶员休息中心、供电方案、市政道路和管网协调、街办及绿 化单位的协调、 10KV 外线接入及通道手续办理、高低压配电设备、电缆、配电箱、控制箱、弱电控制系统采购、电缆沟及排管修建、外墙广告及造型设计等。
项目整体进度: 本项目合同期 3 个月。 【或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 1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4 年 3 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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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工 期 |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 |
信息服 务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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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西航港大道智慧充电站项目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招标人停车场改造,新建 35 台充电桩及充电站配电设施、设备采购、施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停车场土建、地下管网、地面交通标识、绿化、驾驶员休息中心、供电方案、市政道路和管网协调、街办及绿化单位的协调、 10KV 外线接入及通 道手续办理、高低压配电设备、电缆、配电箱、控制箱、弱电控制系统采购、电缆沟及排管修 建、外墙广告及造型设计等。 |
3 个月 |
双流区西航港大道 |
1000 |
注:招标范围应说明服务名称、类别、数量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双流区西航 港大道智慧充电站项目 |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完善的管理保证体系,取得通过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 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范围覆盖项目需求, 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4)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项目需求,并在有效期内;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0)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2)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3)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专用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 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具有近 5 年内完成至少 2 个同类型同等级或同规模及以上的工程业绩(集中 式充电桩和分布式光伏工程)。 (备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 验收报告, 如以上资料均不能证明该业绩含有充电站和光伏项目施工, 则需提供 盖有业主鲜章的证明材料,已竣工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级) ;具有已竣工 1 个及以上充电桩、光 伏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公司社保证明。 (4)项目技术负责人: 持有工程师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累计有不少于 3 年从事充电桩、光伏项目 的生产管理工作经历,或近 1 年至少担任过 充电桩、光伏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提供公司社保证明。 (5)安全负责人: 须持有安全从业人员资格证, 累计有不少于 3 年从事充电桩、光伏项目的生 产管理工作经历;提供公司社保证明。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