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4-2025年度生产设备运行维护辅助服务、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
2.2项目规模:
2.2.1、2024-2025年度生产设备运行维护辅助服务标段:2台200MW燃煤机组、2台600MW燃煤机组。
2.2.2、2024-2025年度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项目标段:电厂装机容量2台*200MW机组+2台*600MW机组燃料输煤系统运行辅助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3.1、2024-2025年度生产设备运行维护辅助服务标段: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满365天),提供生产设备运行及维护辅助服务
2.3.2、2024-2025年度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项目标段: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满365天),提供燃料输煤系统委托运行服务。
2.4招标范围
2.4.1、2024-2025年度生产设备运行维护辅助服务标段:要求配置人数不少于107人,服务期限为12个月。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4.2、2024-2025年度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项目标段:机组燃料输煤系统运行辅助服务,投标方负责在业主方当班调度和班长的指挥下,完成输煤系统各输煤段委托运行服务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燃料系统生产铁路运行辅助服务;2、燃料系统生产段内运行辅助服务;3、燃料系统生产设备操作运行辅助服务。配置人数不少于141人,服务期限为12个月。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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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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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生产设备运行维护辅助服务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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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项目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度生产设备运行维护辅助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生产设备运行或检修或维护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应包含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024-2025年度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燃料系统(或附属设备)运行(或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合同标的、承包范围、时间等内容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一次招标期间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不用再购买,也不用报名,原招标文件继续有效,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评标办法以本次招标公告中的资格条件、1月10日发送的澄清中的评标办法为准。招标文件、一次招标公告中的内容有相冲突的以次本公告及1月10日的澄清为准。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1-10 16:30到2024-01-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