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物资仓库及道路整治等工程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甘孜州巴塘县;西藏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7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24年2月20日开工,2025年2月20日完工,总工期12个月。其中道路边坡治理工程及石材栏杆工程2024年9月30日前完工,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物资仓库及岩芯库工程2025年2月20日前完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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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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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仓库及道路整治等工程 |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1.物资仓库及岩芯库工程; 2.道路整治工程; 3.其他工程(含枢纽区石材栏杆工程、交通洞装饰工程、业主营地临河侧防护工程); 4.与本标段相关的其他工程。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资仓库及道路整治等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2)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拟投入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10.财务要求:
(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2)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19 09:35到2024-01-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