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1、#2机组热力超标管道综合治理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4年#1、#2机组热力超标管道综合治理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
2.3项目概况: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建有300MW火力发电机组2台,# 1、#2机组为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炉,平衡通风“π” 型布置,直流燃烧器正四角切圆燃烧,设计燃用北方混煤,设计主、再热汽温为540℃,漏风修正后的排烟温度为129.4℃。#1、#2机组于九十年代中期投产运行,至今运行已达二十六、七年。
2.4招标范围:
包括2024年#1、#2机组热力管道部分更换及管屏整形的检修工作,具体范围、内容、分界点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20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 3月7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在开工前一周通知为准。本工程#1、#2炉分开施工,单台炉施工工期控制在开工报告办理后1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甲方在开工前一周通知乙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至少提供3份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热力管道更换完成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复印件、验收报告);(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经理须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三年完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并附审计机构营业执照、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等(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8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9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00分至 2024 年1月30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2024年#1、#2机组热力超标管道综合治理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4年#1、#2机组热力超标管道综合治理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
2.3项目概况: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建有300MW火力发电机组2台,# 1、#2机组为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炉,平衡通风“π” 型布置,直流燃烧器正四角切圆燃烧,设计燃用北方混煤,设计主、再热汽温为540℃,漏风修正后的排烟温度为129.4℃。#1、#2机组于九十年代中期投产运行,至今运行已达二十六、七年。
2.4招标范围:
包括2024年#1、#2机组热力管道部分更换及管屏整形的检修工作,具体范围、内容、分界点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20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 3月7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在开工前一周通知为准。本工程#1、#2炉分开施工,单台炉施工工期控制在开工报告办理后1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甲方在开工前一周通知乙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至少提供3份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热力管道更换完成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复印件、验收报告);(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经理须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三年完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并附审计机构营业执照、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等(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8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9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00分至 2024 年1月3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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