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 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总平标段项目施工。
1.2 招标项目概况
山东海阳核电厂址位于山东省海阳市留格庄镇董家庄村,厂址规划建设 6 台 CAP1000 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1 、2 号机组)建设 2 台 CAP1000 机组已经 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3 、4 号机组) 2 台 CAP1000 机组 2022 年 5 月核准, 正在建设中; 三期工程(5、6 号机组) 2 台 CAP1000 机组计划 5 号机组 FCD 时间暂定 2025 年 6 月 30 日, 6 号机组 FCD 时间暂定 2026 年 4 月 30 日。5 号机组建造工期为 56 个月, 两台机组开工间 隔 10 个月,总工期 66 个月。
2、 招标范围
海阳核电厂三期工程总平标段项目施工,包括厂区性工程及部分 BOP 子项建安施工、 建设期内基础设施运维,主要如下:
2.1 厂区工程及 BOP 子项的施工:
2.1.1 合同子包 1:保卫控制中心、围墙及出入口建安施工
1) 保卫控制中心及要害区出入口(05) (包括地下油库) 、三期保护区辅助出入口
(092D)、三期循环水泵房保护区出入口(092E)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2) 厂区三道围墙(控制区围墙、保护区围墙、要害区围墙)的建筑工程施工;
3) 大修技术支持中心(675)建筑安装施工;
4) 本合同子包中子项所在区域范围内的厂区性工程的施工。
2.1.2 合同子包 2:辅助生产子项建安施工
1) 综合检修厂房(671)建筑安装施工;
2) 模拟机厂房(652)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精装修,如有),不包括模拟机的安装。
3) 本合同子包中子项所在区域范围内的厂区性工程的施工。
2.1.3 合同子包 3:综合管廊及吊装场地
1) 5# 、6#机组吊装场地的施工;
2) 综合管廊(002)建筑工程施工;
2.1.4 合同子包 4:厂区性工程建安施工
1) 厂内道路(001)主、次干道路及厂区照明的施工;
2) 厂区生活水、消防水、雨水、污水的主干管网的施工;
3) 500kV GIL 管廊(041), 220kV 电缆沟(042)的施工;
4) 厂区管沟、管廊,其他等级电缆沟的施工;
5) 厂区通讯及火灾报警系统的建安施工;
6) 三期工程建设所需的厂区五通设施的施工, 包括施工道路、施工水源、施工电源、施工
供暖、施工通讯主网等临时工程的施工。
7) 海阳核电三期工程其他标段未包括的厂区性工程。
8) 发包人委托的零星项目施工。
2.2 建设期内基础设施运维
合同子包 6:建设期内基础设施运维
1) 施工道路维护:厂内施工通行共用道路或发包人专有区域道路的运维(包括路面清扫、
洒水降尘,杂草清除,垃圾外运等);
2) 其他运维:发包人委托的相关区域及设施的卫生防疫、治安保卫及日常巡逻等。
2.3 以下工作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1) 综合管廊、 500KV GIL 管廊的沟槽/基槽负挖以及超挖部分的填平补齐,地基换填;
2) 5#、6#机组核岛、常规岛汽机厂房区域内的综合管廊、 500KV GIL 沟、 220KV 电缆沟及
厂区性工程;
3) 5#机组海水排水管盾构始发井及施工场地占地区域及 1#吊装场地区域内的综合管廊;
4) 6#机组海水排水管盾构始发井及施工场地占地区域内的地下设施,主要包括: 5# 、6#
机组 500KVGIL 管廊(局部) 、5#、6#机组 220KV 电缆沟及控制电缆沟的建筑工程(包 括管沟垫层、管沟钢筋砼结构及土石方回填等);
5) 重件道路下的地下设施,包括综合管廊过路段等;
6) 吊装场地(核岛基坑侧)的边坡支护、边坡喷射混凝土。
7) 本标段项目负挖所需的石方爆破。
8) 属于海阳核电三期工程其他建安合同标段范围内的厂区性工程;
9)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 57 号)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4 设备、材料供应:
2.4.1 混凝土供应:厂区道路、吊装场地、回填用砼、承包人临时设施等所需混凝土乙供,
其它的混凝土甲供。
2.4.2 除合同约定的甲供混凝土外,本标段其它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提供。
2.4.3 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应满足设计和技术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所采购永久工程设备、 主要材料和装饰材料应为国内一线品牌产品。
2.5 项目主要工程量:
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 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开工时间暂定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竣工时间暂定为 2030 年 12 月 30 日 (6 号机组性能试验结束),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本招标范围内项目具体计划以招标人正式发布的工程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资格。
4.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一种,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
发的有效的 GB/T19001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及 GB/ T45001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4 近 10 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至少有一项:核电工程核岛/常规岛主体建筑工程施工, 或一台额定发电功率为 600MW 或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主体建筑工程施工且经质量验收合 格的施工业绩)。
4.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4.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招标人列入供方评价冻结名单或 “黑名单”。
4.7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并注册于投标人) 和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 类) ,具有核电工程或至少一台额定发电功率 600MW 或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或主体建 筑建设项目的已完工施工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三年(含)以上项目副经理职务)。
4.8 投标人应在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4.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设计、造价咨询、前期
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人为 同一法定代表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人存在管理关 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 36 个月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近 36 个月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15)在近 36 个月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6)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
(17)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
的投标人。
4.10 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 目投标,如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则仅允许 1 家控股、管理单位入围资格审查。
4.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