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煤气化装置、新增输煤栈桥(即卸储煤)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2.1.2工程范围:
(1)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煤气化装置、新增输煤栈桥(即卸储煤,含震动筛和破碎机)EPC工程(以下称合同装置)的工程范围从输煤栈桥装置开始,到水煤气送出界区,主要由输煤栈桥装置、煤浆制备、气化渣水框架等工艺单元和气化装置变电所、气化机柜间等配套装置组成。
(2)区域位置在煤气化装置界区线之外的输煤栈桥装置(即卸储煤,含震动筛和破碎机),属于本次EPC工程招标范围内。
(3)煤气化装置界区线以内的消防泵站、过滤厂房、气化灰水除硬装置及第三换热站,在该EPC工程招标范围内。
本次招标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设计主项详见EPC工程招标文件附带的EPC合同技术附件12“煤气化装置、新增输煤栈桥(即卸储煤)基础设计文件”和技术附件1“工作范围”。
2.1.3 工程规模
(1)本项目煤气化装置采用1800立方英尺炉型的半废锅流程水煤浆气化技术,单炉投煤量设计值2860吨/天(干基),有效气产量为20.5万标方/小时,三开一备运行。
产品规模:生产合成气:616,000Nm3/h(CO+H2)。
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操作弹性:60%~110%
专利技术来源:空气化工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输煤栈桥主要包括依托于一期(Ⅰ)工程,主要任务是将原料煤输送至煤气化装置Ⅱ期工程。需要增加筛分、破碎设备以及去煤气化装置Ⅱ期工程输煤系统,主要包括:4号转载点改造、4号转载点至磨煤厂房带式输送机栈桥、磨煤厂房配仓层及水、暖、电等相关专业工程。
本工程共增加2台带式输送机,双路系统设计,一用一备。
本工程带式输送机主要技术参数:
输送量:Q=1400t/h;
带宽:B=1400mm;
带速:V=2.5m/s。
2.1.4 工作范围
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中国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效地完成整个合同装置的建设,招标人目前已完成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工作。投标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建设此合同装置项目基础设计中全部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招标人采购物资)、施工、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联动试车、交工验收、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与工程质量问题,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按照合同及技术附件5【项目执行要求及业主管理规定】全过程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配置配套设备设施,并结合合同技术附件14【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要求完成数字化交付和施工阶段的数据录入,推进装置数字化设计和建设,配合智能化工厂建设及工程创优(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2.1.5不在本次EPC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服务内容如下:
①合同装置区绿化的采购和施工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承包商完成,但绿化区域的场地平整由投标人负责。
②煤气化装置界区线以内的燃气过热炉单元,不在本次EPC工程招标范围内。
③煤气化装置界区线以外的气化渣综合利用装置,不在本次EPC工程招标范围内。
④招标文件附带的气化框架I和气化框架II的桩位平面布置图中标注待定桩位以外的部分预计429根砼灌注桩的设计、施工及检测由招标人负责完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此桩位平面布置图中标注待定桩位以外的部分数量为截止2024年1月12日可施工数量,具体数量以结算工程量及施工图为准)。
⑤大型/大件设备的吊装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⑥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工程或工作、服务内容。
EPC总承包的具体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和界面详见EPC工程招标文件及其附带的EPC合同技术附件。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企业自筹/国拨资金等)。
2.3计划工期:
(1)煤气化装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装置中交时间,煤气化装置为26个月。
(2)输煤栈桥装置(即卸储煤)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装置中交时间,新增输煤栈桥装置(即卸储煤)为20个月。
2.4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煤炭深加工项目现场。
2.5报价形式:固定总价(含税),具体商务报价要求及报价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二“分项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至少具有1份单炉处理煤量公称能力(干基)1500吨/天及以上规模的气化装置EPC工程总承包的业绩,且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中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范围页、签订时间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电子证件,具有项目经理本人签名),并具有1项单炉处理煤量公称能力(干基)1500吨/天及以上规模的气化装置EPC总承包、PC总承包或施工管理业绩。
注(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上须有项目经理本人签名,且在有效期内。
(2)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中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范围页、签订时间、项目经理姓名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3.5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4 年 01 月 30 日 10 : 00 : 00 至 2024 年 02 月 06 日 17 : 00 : 00 。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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