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华润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绿色低碳能源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光伏场总承包(PC)工程D标段项目光伏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一标段。
1.2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无。
1.4项目概况:华润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绿色低碳能源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光伏场总承包(PC)工程 D 标段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本项目由华润新能源(唐山曹妃甸区)有限公司开发。
本标段具体场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三农场及五农场部分地块。场区向北距离曹
妃甸城区直线距离约 10.0~15.0km,东北距离乐亭县约 35.0~45.0km,场地内有西环线、丹东线、滦曹公路、S51 迁曹高速、G228 滨海公路、G111 秦滨高速等,交通便利。拟建场地地貌单元为滩涂地貌,地形平缓,植被不发育。
本标段规划容量为直流侧 78.21996MW,主要利用现有鱼塘布置光伏组件。光伏支架采用刚性支架方案,基础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1.5招标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6成交人数量: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成交人数量为一个。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华润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绿色低碳能源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光伏场总承包(PC)工程D标段项目光伏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一标段的光伏电站的PHC工程桩、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集电线路等所有劳务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负责改造、迁移、涵洞保护、维护等施工及协调。场内道路及平台等施工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负责施工全过程发生阻工等的协调。
2.2计划工期:32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要求,工程质量要求为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全部达到100%,建筑工程优良率≥85%,安装工程优良率≥95%。本工程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的标准要求,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最严格的标准为准。
2.5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专业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未有国家、行业、贵阳院的不良记录;
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职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人自拟承诺);配置安全员等主要人员并提供相应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职业培训合格证等),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否则无效。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 年 02 月19 日至 2024 年02月23 日
1.1项目名称:华润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绿色低碳能源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光伏场总承包(PC)工程D标段项目光伏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一标段。
1.2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无。
1.4项目概况:华润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绿色低碳能源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光伏场总承包(PC)工程 D 标段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本项目由华润新能源(唐山曹妃甸区)有限公司开发。
本标段具体场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三农场及五农场部分地块。场区向北距离曹
妃甸城区直线距离约 10.0~15.0km,东北距离乐亭县约 35.0~45.0km,场地内有西环线、丹东线、滦曹公路、S51 迁曹高速、G228 滨海公路、G111 秦滨高速等,交通便利。拟建场地地貌单元为滩涂地貌,地形平缓,植被不发育。
本标段规划容量为直流侧 78.21996MW,主要利用现有鱼塘布置光伏组件。光伏支架采用刚性支架方案,基础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1.5招标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6成交人数量: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成交人数量为一个。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华润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绿色低碳能源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光伏场总承包(PC)工程D标段项目光伏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一标段的光伏电站的PHC工程桩、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集电线路等所有劳务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负责改造、迁移、涵洞保护、维护等施工及协调。场内道路及平台等施工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负责施工全过程发生阻工等的协调。
2.2计划工期:32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要求,工程质量要求为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全部达到100%,建筑工程优良率≥85%,安装工程优良率≥95%。本工程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的标准要求,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最严格的标准为准。
2.5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专业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未有国家、行业、贵阳院的不良记录;
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职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人自拟承诺);配置安全员等主要人员并提供相应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职业培训合格证等),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否则无效。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 年 02 月19 日至 2024 年02月23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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