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绥中公司2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2号机组(1×880MW)2008年开工建设烟气脱硫改造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于2009年8月份建成投产,一炉一塔方案,采用四层喷淋层,并配备无锡巴克杜尔公司生产的回转式烟气换热器(GGH))。2014年3月进行脱硫提效改造工程,吸收塔增加两层喷淋层(每层喷淋层流量为 10500m³/h,与原喷淋层流量相同)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在原两级屋脊除雾器下方增加一层管式除雾器,并对GGH漏风进行治理。设计煤种含硫量Sar=0.5%,脱硫入口烟气中SO2浓度为1200mg/m3,脱硫出口SO2浓度≤35mg/m3,脱除率不小于98.1%。
现有设备状况:
(1)当入炉煤硫分超过设计值1200mg/m3时,存在吸收塔出口净烟气二氧化硫超过35mg/m3的风险。
(2)由于安装有GGH,受漏风的影响,需要多运行浆液循环泵及多供浆才能保证脱硫效率,增加系统的电耗和石灰石耗量。
(3)目前燃煤煤质变化较大,煤中硫分也变化较大,为保证2号机组脱硫出口净烟气达标排放,需要控制入炉煤硫分在0.5%以下,增加燃煤掺烧的调配难度。
(4)当吸收塔供浆量一旦超出正常反应速度时,就会造成石灰石浆液过剩,影响下游石膏品质,给销售带来困难。
2.1.2招标范围:绥中公司2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工程范围内的系统及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新设备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性能考核试验验收,直至通过招标方验收,并为招标方培训运行、检修人员,达到上岗要求;以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确定项目提效改造方案;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湍流旋汇装置等主材运到绥中公司,具备施工条件;本项目现场施工时间为1个月,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暂定2024年4月15日)。
2.1.4质量要求:改造后预计吸收塔加装湍流旋汇装置后,FGD入口SO2浓度按照设计值1200mg/Nm3(标态,6%氧量,干基)时,可只开3台及以下浆液循环泵运行,吸收塔出口烟气SO2浓度小于35mg/Nm3。FGD入口SO2浓度为1500mg/Nm3(标态,6%氧量,干基)时,可只开4台及以下浆液循环泵运行,吸收塔出口烟气SO2浓度小于35mg/Nm3。应对煤质变差的恶劣工况,吸收塔加装湍流旋汇装置后,当开5台及以上浆液循环泵时,脱硫原烟气SO2由1500 mg/Nm3提高到1800mg/Nm3,可保证吸收塔出口烟气SO2浓度小于35mg/Nm3。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硫湍流装置(托盘)提效改造或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