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安徽公司芜湖70兆瓦户用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
2.2 规 模: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70兆瓦,地点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2.3 标段划分: 安徽公司芜湖电厂70兆瓦户用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
2.5 计划工期: 2024年4月1日开工(暂定),总工期12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本项目资源摸排,全部前期各类资料收集和手续办理、现场实地踏勘、技术方案测算、屋顶资源统计和原建构筑的使用年限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所有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含申报方案、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包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等;(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含备品备件、组件和逆变器设备采购、运输、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3)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含加固(若有))、施工协调(包括与建筑物业主和供电部门的协调)、试验等;(4)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5)工程验收:包括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接入各项手续办理等。(6)本工程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拟优先采用单晶硅540Wp及以上光伏组件,通过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最终接入公共电网配电箱或线路,220V/380V低压并网。(7)技术服务及培训。(详见技术部分)
2.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供不低于10MW农户屋顶确户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20MW及以上光伏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累计2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01日17时00分止。
本安徽公司芜湖70兆瓦户用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
2.2 规 模: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70兆瓦,地点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2.3 标段划分: 安徽公司芜湖电厂70兆瓦户用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
2.5 计划工期: 2024年4月1日开工(暂定),总工期12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本项目资源摸排,全部前期各类资料收集和手续办理、现场实地踏勘、技术方案测算、屋顶资源统计和原建构筑的使用年限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所有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含申报方案、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包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等;(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含备品备件、组件和逆变器设备采购、运输、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3)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含加固(若有))、施工协调(包括与建筑物业主和供电部门的协调)、试验等;(4)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5)工程验收:包括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接入各项手续办理等。(6)本工程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拟优先采用单晶硅540Wp及以上光伏组件,通过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最终接入公共电网配电箱或线路,220V/380V低压并网。(7)技术服务及培训。(详见技术部分)
2.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供不低于10MW农户屋顶确户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20MW及以上光伏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累计2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0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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