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基地物业保洁服务已被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基地物业保洁服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服务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橙泽路2277号(哈尔滨龙江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主厂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滨州铁路以南、对青山镇山后村以东位置(哈尔滨龙江特种装备有限公司辅厂区)。
2.4最高限价:179万元
2.6招标内容:哈尔滨基地主厂区、辅厂区物业保洁服务
2.7服务期:项目采用“1+1”模式,第一年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实际合同签署日期顺延1年为准), 第一年期限满承包方服务质量满足发包方考核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服务期限延续至2026年3月31日止(以实际合同签署日期顺延2年为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3.1.1 承包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等许可项目 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属于“三无”(无经营场所、无实缴注册资金,无参保人员)企业。
3.1.2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 投标单位资信无不良记录。
3.1.5 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出具包含财务状况、无违法行为记录,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项目报价符合当前市场价值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二次分包。
四.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3月8日至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