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准东电厂一期300MW、二期3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根据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实施方案规划,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一期工程依托配套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建设外送新能源,奇台县配套布局光伏290万千瓦,配套建设适当规模储能设施(时长4小时)等方式,增加系统调节能力,保障新能源消纳空间。 准东电厂新能源项目划分在6号区块,奇台第二片区,装机容量60万千瓦光伏(位置:QT-2-光伏-B)+2.5万千瓦时长4小时储能。本项目在奇台县规划装机600MW,本项目即位于该区域配套布局光伏290万千瓦规划范围内。
准东电厂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模为600MW,分一期、二期同步建设,每期建设300MW光伏发电项目,由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电厂投资建设。
本项目场址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境内,距离奇台县北侧约50km。一期项目规模为300MW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351.36MWp,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设施,最终接入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二期项目规模为 300MW 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 351.36MWp, 配套建设一座 25MW/100MWh 电化学储能设施。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是与本工程建设相关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勘测及设计工作,包括光伏电站、输电线路、升压站(含汇流站)及生产辅助厂房、办公生活辅助设施、电化学储能设施等地质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专题设计)、工程建设相关招标文件编制、接入系统批复及全部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服务,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对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进行专项设计并编制专篇,设计专篇均需单独编制报告并按照要求由报价人组织审查,报政府相关部门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评审机构完成备案或批复。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现场试桩并出具试桩报告。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具有完整功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勘测设计(含初步勘察),包括总体设计(含五通一平)、平面布置、供排水、供暖及办公生活辅助设施,从初设至竣工图的全部勘测与设计,包括设备、材料、施工、监理、调试、验收、研究试验(包括内容:新建项目中涉及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相关内容,包括项目桩基试验及提供试验报告)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招标技术规范书(技术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厂区内外与本期工程相关全部工艺、土建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现场服务和与设计有关的其它技术服务等。
2.1.3 服务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满足施工工期进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且满足施工工期进度要求。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竣工图设计工期为:项目建设完毕移交生产后1月内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勘测设计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勘测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