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输煤系统卸煤段新增抑尘设备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为提高输煤系统设备安全、环保、可靠性,对输煤系统卸煤段皮带机进行抑尘改造,以及1号卸船机、2号卸船机,1号清仓吊、2号清仓吊抑尘设备改造。
范围包括将原导料槽拆除、新的导料槽安装,将1号、2号卸船机、1号、2号清仓吊原有抑尘设备升级改造,将原有犁煤器拆除、封闭式犁煤器安装以及附属设备落煤斗锁气器安装调试,筛碎楼新增两套双旋流水膜除尘器。投标人应负责抑尘导料槽、封闭式犁煤器、干雾抑尘系统、双旋流水膜除尘器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培训等全部工程。
2.2 其他:工期:本项目的工程为分段工程,工期按单个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卸煤段导料槽工期3个月,穿插在皮带机大修期间完成施工,卸船机、清仓吊抑尘改造工作每台工期1个月,新增抑尘设备工期1个月,煤仓间犁煤器改造工期25天(在3号炉C修期间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输煤系统干雾抑尘改造或输煤系统皮带机改造或输煤系统导料槽改造业绩2份。报价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输煤系统干雾抑尘改造或输煤系统皮带机改造或输煤系统导料槽改造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