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芒康县昂多乡。
2.2 项目规模: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为牧光互补项目。芒康昂多1800MW项目场址位于西藏芒康县昂多乡、洛尼乡境内,距芒康县城直线距离约45km,与金沙江直线距离约为60km,场区多丘陵,整体较为平缓,场址区海拔高程在4200m~4800m之间,场址区南距G318国道直线距离30km。以下送出方案仅供参考,最终以系统接入方案为准。
昂多1#升压站至昂多500kV汇集站线路从昂多1#升压站向北出线后右转向东走线穿越光伏区,至2#光伏园区南侧后左转,沿2#光伏园区东侧向北走线约6km后右转向东走线约3km,跨越X501县道后接入昂多500kV汇集站。线路全长约18km(含5%裕度),线路曲折系数1.38,全线位于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沿线地形为丘陵占71%、山地占29%;沿线海拔高度4000~4650m。主要交叉跨越有1次县道。沿线建设2根48芯OPGW光缆,光缆长度2×18km。
昂多2#升压站至昂多500kV汇集站线路从昂多2#升压站向北出线后右转向东走线穿越光伏区,跨越X501县道后接入昂多500kV汇集站。线路全长约6km(含5%裕度),线路曲折系数1.21,全线位于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沿线地形为丘陵占51%、山地占49%;沿线海拔高度4000~4500m。主要交叉跨越有1次县道。沿线建设2根48芯OPGW光缆,光缆长度2×6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5月1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2025年5月30日前实现带电投运目标。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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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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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标段 |
包括工程的可研、核准、初设、施工图设计,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批,临时及永久用地、林地、草地、土地手续办理,开工、涉网等手续办理,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移交,验收,缺陷处理等全部工作。此外,除本招标文件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工作外,凡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要求,对于本工程审批、建设、投运所必须的所有审批手续以及确保后期安全稳定运行的所有设备设施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 工程范围”。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条件:(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03 20:30到2024-04-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