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四川公司凉山州会理市莲花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凉山州会理市莲花风电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市境内,涉及新发镇、木古镇、新安傣族乡和树堡乡。场址分东西两块,西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04'36.20"、北纬26°09'45.09",东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13'05.41"、北纬26°17'38.09"。东西区场址直线距离约17km,经现有乡村道路连接东西区场址。东区场址直线距离会理市(城关镇)约38km,西区场址直线距离会理市(城关镇)约54km。拟建风电场场址位于山脊上,部分地段山脊两侧陡峭,地形高差起伏较大,海拔高程介于1800~2200m之间,规划场址涉及面积约45km2。项目区对外交通相对较便捷,为了满足施工运输要求,需要修建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会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总装机容量103.5MW,年平均上网电量21492.4MW•h。
项目现场水土保持施工,工程措施包含挡土墙、排水沟、沉砂池等,植物措施包含喷播植草、撒播植草、穴播植草、栽植桤木等。具体项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会理白岩、会理莲花、昭觉龙恩二期项目同时采购。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标段,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综合排序中排名第一的标段数量超过一个,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各标段组合相加评标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按上述方法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三个及以上风电场水土保持施工或风电场绿化或风电场生态治理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23日17时00分止。
本四川公司凉山州会理市莲花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凉山州会理市莲花风电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市境内,涉及新发镇、木古镇、新安傣族乡和树堡乡。场址分东西两块,西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04'36.20"、北纬26°09'45.09",东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13'05.41"、北纬26°17'38.09"。东西区场址直线距离约17km,经现有乡村道路连接东西区场址。东区场址直线距离会理市(城关镇)约38km,西区场址直线距离会理市(城关镇)约54km。拟建风电场场址位于山脊上,部分地段山脊两侧陡峭,地形高差起伏较大,海拔高程介于1800~2200m之间,规划场址涉及面积约45km2。项目区对外交通相对较便捷,为了满足施工运输要求,需要修建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会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总装机容量103.5MW,年平均上网电量21492.4MW•h。
项目现场水土保持施工,工程措施包含挡土墙、排水沟、沉砂池等,植物措施包含喷播植草、撒播植草、穴播植草、栽植桤木等。具体项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会理白岩、会理莲花、昭觉龙恩二期项目同时采购。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标段,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综合排序中排名第一的标段数量超过一个,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各标段组合相加评标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按上述方法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三个及以上风电场水土保持施工或风电场绿化或风电场生态治理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2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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