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北仑电厂一期2×1000MW项目卸船机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根据历年设备检测,现一期卸船机设备主体结构疲劳劣化严重,使用年限已接近寿命末期,将无法满足后续机组卸煤作业量要求,需通过整机升级改造解决劣化问题,同时考虑提高码头接卸效率,同步提升卸船机额定出力。
2.1.2招标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浙江公司北仑电厂一期卸船机及附属设备采购,包括两台桥式抓斗卸船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取证和交付、运行与维护培训、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以及相关配套的附属设备及构件的供货、拆旧和更新改造,旧卸船机的整机离岸、运输、异地拆解、拆解后所有材料及设备返回北仑电厂指定地点堆放等内容。
2.1.3交货期:计划在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货,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2台新卸船机安装、调试,其他附属设备及构件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前;2025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
2.1.4交货地点: 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桥式抓斗卸船机(额定出力≥1800t/h)的合同业绩 2 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