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塔城地区人民医院院区及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招 标 人:塔城地区人民医院;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4159.61方米,建设门急诊综合楼1栋,配套水、电、暖、消防、通讯、监控系统、网络、安检值班室、道路硬化及环境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
4.资金来源:辽宁援疆资金,项目总投资8530万元,本合同估算价7676.27万元;
5.工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
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门急诊综合楼(包括建筑工程、地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变电所及柴发机房、电梯、扶梯等所有内容)及附属工程(包括安检室及值班室、大门、原有建筑拆除、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附属管线等)在内的EPC总承包工程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各种专项设计、精装修设计等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特殊行业手续办理、交付使用、以及后期保修等全部建设内容(明确提出不属本次EPC总包范围内容除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8.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①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至少包含: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1名、设计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必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4)有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5)保证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6时30分;
1.项目名称:塔城地区人民医院院区及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招 标 人:塔城地区人民医院;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4159.61方米,建设门急诊综合楼1栋,配套水、电、暖、消防、通讯、监控系统、网络、安检值班室、道路硬化及环境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
4.资金来源:辽宁援疆资金,项目总投资8530万元,本合同估算价7676.27万元;
5.工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
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门急诊综合楼(包括建筑工程、地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变电所及柴发机房、电梯、扶梯等所有内容)及附属工程(包括安检室及值班室、大门、原有建筑拆除、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附属管线等)在内的EPC总承包工程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各种专项设计、精装修设计等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特殊行业手续办理、交付使用、以及后期保修等全部建设内容(明确提出不属本次EPC总包范围内容除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8.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①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至少包含: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1名、设计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必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4)有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5)保证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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