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海晶盐光互补项目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海晶盐场规划建设交流侧1000MW光伏,配套建设一座500kV升压站,升压站站通过 1 回 500kV 线路接入津南500kV变电站。
海晶盐光互补项目场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西南部,场地为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北侧为滨海绕城高速,西侧为西外环高速,东侧为中央大道。场址处东北约17km为天津港,西北距天津市中心约38km,南至滨海新区与河北省交界处约45km。
2.1.2招标范围:升压站整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主变保护装置及其配套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直流电源系统及UPS、通信系统、电能采集系统等二次设备及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调试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2.1.3交货期:计划交货时间2024年6月30日,具体生产时间由招标人通知确定,计划生产周期为1个月。
2.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和 精品工程及达标投产验收标准,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满足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程和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500kV变电站电气监控系统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5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30 2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