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公司梯调大楼及裙楼监控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为提高黄河公司梯调大楼及裙楼的楼宇管理效率,确保员工安全,提升企业形象,现对楼宇进行改造。本次项目建设通过对技防手段的升级更新,高效保障园区安全。通过智能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安消一体化系统与等设备,实时监控楼宇内外的情况,发现异常行为或火灾事故时,能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提高楼宇的安全性,提高楼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公司梯调大楼及裙楼的监控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1.2.2主要工作内容
提供黄河公司梯调大楼及裙楼的监控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设备(含监控室基础装修,主要有内部地板、木柜及吊顶拆除;墙面粉刷处理、石膏板吊顶、照明灯具、护墙板、操控台桌椅、储物柜、防静电地板采购铺设、标识标牌及LOGO立体字制作安装等);
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负责符合本项目的软件开发、设备(材料)的现场安装(含设备安装、布线施工及所需的土建、装饰装修等材料)、调试、试运行并参与项目各阶段验收;
提供现场伴随服务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及人员的培训;
根据原有监控设备安装点位和招标人要求,合理设计布置相关设备,并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提供实际安装后的竣工报告;
(7)建筑垃圾外运
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注:投标人应提出满足本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和相互协调及完善的设计事宜。对于本项目中的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系统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之内,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3号。
(2)项目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黄河公司梯调大楼及裙楼的监控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的设备材料到货;到货后9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硬件的安装、调试,监控室基础装修,并达到试运行条件。
(3)设备(仪器)/材料的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黄河水电公司的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业绩
投标人应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已完成至少2项监控系统安装业绩(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5月20日18:00时至2024年5月27日0:00时。
项目概况
为提高黄河公司梯调大楼及裙楼的楼宇管理效率,确保员工安全,提升企业形象,现对楼宇进行改造。本次项目建设通过对技防手段的升级更新,高效保障园区安全。通过智能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安消一体化系统与等设备,实时监控楼宇内外的情况,发现异常行为或火灾事故时,能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提高楼宇的安全性,提高楼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公司梯调大楼及裙楼的监控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1.2.2主要工作内容
提供黄河公司梯调大楼及裙楼的监控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设备(含监控室基础装修,主要有内部地板、木柜及吊顶拆除;墙面粉刷处理、石膏板吊顶、照明灯具、护墙板、操控台桌椅、储物柜、防静电地板采购铺设、标识标牌及LOGO立体字制作安装等);
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负责符合本项目的软件开发、设备(材料)的现场安装(含设备安装、布线施工及所需的土建、装饰装修等材料)、调试、试运行并参与项目各阶段验收;
提供现场伴随服务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及人员的培训;
根据原有监控设备安装点位和招标人要求,合理设计布置相关设备,并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提供实际安装后的竣工报告;
(7)建筑垃圾外运
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注:投标人应提出满足本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和相互协调及完善的设计事宜。对于本项目中的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系统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之内,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3号。
(2)项目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黄河公司梯调大楼及裙楼的监控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的设备材料到货;到货后9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硬件的安装、调试,监控室基础装修,并达到试运行条件。
(3)设备(仪器)/材料的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黄河水电公司的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业绩
投标人应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已完成至少2项监控系统安装业绩(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5月20日18:00时至2024年5月27日0:00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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