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二矿坑口煤炭破碎筛分提质专业化服务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南湖二矿(露天煤矿)核定生产能力1300万t/年,根据大南湖二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各煤层坚固性系数变化在0.30~2.28之间,真密度两极值变化在1.44g/cm³~1.77g/cm³之间、视密度两极值变化在1.12g/cm³~1.50g/cm³之间。各煤层夹矸及顶底板的泥岩、粉砂岩、细砂岩平均抗压强度为14.02MPa~26.29MPa,多数煤样抗压强度在0.5~14.9MPa,有少量大于15MPa,为15.2~17.2Mpa。依据《关于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矿采购坑口煤炭破碎筛分提质专业化服务的批复》(国源电力煤炭〔2024〕81号),采购一套坑口煤炭破碎筛分提质专业化服务项目。
2.1.2招标范围:
为满足招标人铁路专用线投运和产能核增后的区外高热值发运需求,拟采购坑口煤炭破碎筛分提质专业化服务,租赁一套混煤年加工能力不低于500万t的干法分选系统及附属设备设施,并提供专业化运维服务。招标人以原煤提质加工服务费的形式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系统投入使用开始计算专业化服务期,专业化服务期36个月或原煤生产1500万吨(二者以先到为准)。
2.1.4质量要求:
混煤热值≥3200kcal/kg时,通过干选提质工艺后:
(1)精煤(6mm≤粒径≤30mm):产率≥50%;低位发热量≥4000kcal/kg;
(2)末煤(粒径<6mm):低位发热量≥3300kcal/kg;
(3)矸石热值:≤800kcal/kg;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与煤矿(或煤矿管理单位)签订的生产能力不低于300t/h煤炭风选系统BOO或BOT或租赁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从事煤炭选煤加工或干选系统的建设运营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