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原煤仓及锌精矿仓行车智能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原煤仓及锌精矿仓行车智能化改造项目是对现有4台抓斗行车进行智能化设计、设备制造及供货、安装调试以及进行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评审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1项目名称: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原煤仓及锌精矿仓行车智能化改造项目
2.2项目类型:工程类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将原煤仓及锌精矿仓4台抓斗行车改造为智能行车实现智能化抓取作业。保留原有手动操作功能的基础上,包含但不限于:增加智能控制系统,实现行车自动倒料、上料功能。原煤仓及锌精矿仓智能行车建成后将依托行车定位、三维扫描、电子防摇等新技术,在智能调度系统的统一管理调度下,实现抓斗行车的全自动运行,实现的目标为:利用新增的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原煤仓及锌精矿仓抓斗行车自动上料、倒料、拌料等功能,实现4台抓斗行车全自动运行。引入智能化控制系统,实现智能行车与生产需求、工厂管理系统的数据信息交互,并根据现场工艺制定个性化需求,对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保障现场本质化安全、降低岗位职业健康风险,该项目建设期间非必要不停产施工,投标方需有较详细的施工方案进行对不停产情况下进行改造的措施。
2.4项目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宝云街道办事处华泥村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
2.5招标范围:
2.5.1原煤仓及锌精矿仓抓斗行车智能化装备研发设计、设备选型及供货
根据会泽冶炼原煤仓及锌精矿仓抓斗行车物料入库、拌料倒料、上料等实际操作要求,结合现场生产状况、场地以及设备布局,完成整体方案的详细设计,并根据详细设计开发相应的装备并进行设备选型,以实现原煤及锌精矿自动入库、自动拌料倒料、上料,智能抓取及称重等。设计相应的智能管控软件系统,实现全流程系统的自动运行、故障诊断,达到生产操作协同、安全稳定运行。
2.5.2原煤仓及锌精矿仓抓斗行车智能化设备制造(带施工材料及辅材进行安装调试)以及进行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评审内容:根据研发设计所提供的原煤仓及锌精矿仓抓斗行车智能化改造项目装备研发设计方案、详细图纸,完成相关装备制造及供货并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完成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评审内容,保证原煤仓及锌精矿仓自动化运行按目标建设完成。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2024年11月30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自签订合同之后80天内设备到货,交货地点为项目地。
2.7 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原煤仓及锌精矿仓行车智能化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具备本项目装备研发设计、软件开发和所涉及设备安装调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与本项目匹配的相关专业承包资质)。(提供许可证、资质证)
3.2财务要求
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承诺书或近3年(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以证明材料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抓斗行车自动化(或智能化项目或利旧抓斗行车在行车主体上进行智能化改造的自动化设备及系统集成项目)业绩,项目业绩应同时包含装备研发设计、设备制造及安装调试的全部内容。下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且12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项目团队
3.5.1研发负责人
本项目研发负责人须具备机械设计(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职称证及2024年1月份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2现场安装负责人
1)拟派往现场安装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注册证、B证及2024年1月份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现场安装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以签署日期为准);
3.5.3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拟派往现场的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应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C证及2024年1月份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的配套服务:提供产品供货、运输、装车、检测、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并提供承诺书;
2)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现象,并提供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6-07 09:00至 2024-06-16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