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西湾露天煤矿原煤生产系统延伸项目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西湾露天煤矿核定生产能13Mt/a。采用单斗—卡车—半移动式破碎站半连续开采工艺,原煤生产系统能力为15Mt/a,包括1套初级破碎站、带式输送机、缓冲仓等生产环节。现初级破碎站位于地表,首采区工作面全线拉开,整体向北推进,采煤运距达到4km以上。为降低采煤运距,保证露天矿连续生产,拟延伸原煤生产系统,在既有带式输送机依次搭接3条带式输送机,延伸3.4km,新建初级破碎站,设计能力为15Mt/a。
2.1.2招标范围:从新建初级破碎站起,经新建带式输送机系统,终点搭接至既有地面生产系统带式输送机的原煤生产系统延伸项目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建设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设备采购及供货、施工、调试:360日历天。
2.1.5建设地点:西湾露天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选煤厂专业设计甲级。b.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设计能力为15Mt/a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1份,或投标人须至少提供破碎站(单台或两台合计)处理能力≥3500t/h的半连续工艺地面生产系统EPC项目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设计能力为 15Mt/a 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项目,或破碎站(单台或两台合计)处理能力≥3500t/h 的半连续工艺地面生产系统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设计能力为 15Mt/a 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 EPC总承包项目,或破碎站(单台或两台合计)处理能力≥3500t/h 的半连续工艺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设计能力为 15Mt/a 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工程施工,或破碎站(单台或两台合计)处理能力≥3500t/h 的半连续工艺地面生产系统工程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5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西湾露天煤矿原煤生产系统延伸项目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西湾露天煤矿核定生产能13Mt/a。采用单斗—卡车—半移动式破碎站半连续开采工艺,原煤生产系统能力为15Mt/a,包括1套初级破碎站、带式输送机、缓冲仓等生产环节。现初级破碎站位于地表,首采区工作面全线拉开,整体向北推进,采煤运距达到4km以上。为降低采煤运距,保证露天矿连续生产,拟延伸原煤生产系统,在既有带式输送机依次搭接3条带式输送机,延伸3.4km,新建初级破碎站,设计能力为15Mt/a。
2.1.2招标范围:从新建初级破碎站起,经新建带式输送机系统,终点搭接至既有地面生产系统带式输送机的原煤生产系统延伸项目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建设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设备采购及供货、施工、调试:360日历天。
2.1.5建设地点:西湾露天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选煤厂专业设计甲级。b.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设计能力为15Mt/a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1份,或投标人须至少提供破碎站(单台或两台合计)处理能力≥3500t/h的半连续工艺地面生产系统EPC项目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设计能力为 15Mt/a 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项目,或破碎站(单台或两台合计)处理能力≥3500t/h 的半连续工艺地面生产系统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设计能力为 15Mt/a 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 EPC总承包项目,或破碎站(单台或两台合计)处理能力≥3500t/h 的半连续工艺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设计能力为 15Mt/a 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工程施工,或破碎站(单台或两台合计)处理能力≥3500t/h 的半连续工艺地面生产系统工程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5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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