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生活垃圾、化粪池清运及综合处置专业化外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简称:煤制油) ,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
招标范围: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绿化垃圾清运、综合处置及化粪池清疏。包括:垃圾桶配置(按垃圾分类要求);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绿化垃圾收储拉运;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绿化垃圾处置;隔油池及化粪池清疏;污水提升池清淤;粪污油污运输和处理及倒班宿舍区生活污水管网疏通。
项目服务期: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合同有效期3年。
服务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行处理污水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处理污水的,须提供委托协议(委托期限须大于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9月1日),实际处理单位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3)投标人自行处理生活垃圾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处理厂环评批复、垃圾处理厂环保验收文件;若委托第三方处理生活垃圾的,须提供委托协议(委托期限须大于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9月1日),实际处理单位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处理厂环评批复。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生活垃圾或污水处理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0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6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