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池州电厂二期(2×660MW机组)扩建项目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公司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江口大兴村境内。其中一期建设2×320MW机组,本期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本工程于2023年8月浇筑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计划2025年5月第一台机投产,2025年7月第二台机投产(具体时间为现场实际为准)。
招标范围: 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60MW机组)扩建项目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技术服务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3、#4机组及公用系统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试验项目、涉网试验、达标创优相关调试和试验、精细化调试等项目调试技术服务,并完成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具体工作内容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调试工作结束并投产,项目工期需符合里程碑节点要求(实际工期根据现场建设进展情况确定)。服务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贵铜公路66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调试业绩2台(其中至少包含二次再热火电机组1台),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至投标截止日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 6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调试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