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1063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
一、招标条件
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距山阳县城直线距离约15km、距商洛市直线距离48km、距西安市直线距离约100km。电站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建成后主要承担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上水库位于马滩河左岸干沟的一级支沟麻子沟内,正常蓄水位1135m,死水位1110m,水库调节库容495万m3;下水库位于曹家寺村三道河组附近,水库正常蓄水位 580m,死水位 550m,调节库容 500 万 m³;引水系统和尾水系统均采取“一洞两机”布置型式,尾部式地下厂房开发方案,上、下水库进/出水口之间的水平总长度约2020m,距高比为3.6。
2.2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除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制造监理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外,本电站其余项目均属于本次监理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上水库、引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尾水系统、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等枢纽土建与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2)改扩建公路、环库公路及其它场内公路;
(3)业主营地工程(施工现场和山阳县城两地);
(4)安全监测工程;
(5)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和系统工程;
(6)电站供电系统及配套工程;
(7)电站供水系统及配套工程;
(8)消防工程(土建)、ZAFK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
(9)信息化数字化工程、通信网络工程;
(10)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地下厂房装修工程;
(11)工程审计、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
(12)与上述项目相关联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及其它工程。
具体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第10条。
2.3计划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直至整个工程全部完建、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等合同期限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且本合同通过验收为止。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本电站计划2029年12月首台机组发电,2030年9月全部机组发电,预计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时间为2032年12月。计划工期可根据发包人要求作出控制性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1)近10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建或完建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坝高不低于50m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或具有坝高不低于50m的混凝土重力坝,且具有跨度不小于20m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土建监理业绩;
2)近10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建或完建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机电设备安装监理业绩。
(3)人员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不小于1000MW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管理经历(副职及以上,如项目副总监/副设总/副经理等,下同);
2)拟派土建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不小于1000MW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监理/设计/施工管理经历(副职及以上,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兼任);
3)拟派机电设备安装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机电设备安装监理管理经历(副职及以上,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兼任,但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兼任土建工程副总监与机电设备安装副总监);
4)拟派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总监)应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安全资格证明(如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不小于1000MW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管理经历(部门正职及以上,如项目监理机构下设部门经理/主任等,下同);
5)拟派合同造价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合同造价管理工作经历(部门正职及以上);
6)拟派其他副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应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监理/设计/施工管理经历(部门正职及以上)。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