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本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用自有资金, 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市辖区。
建设规模: 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各服务板块所需消防器材产品采购。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 7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5 年 6 月。
2.2 招标范围
需采购的消防器材主要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水基灭火器、灭火器配件、 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室外消火栓、安全出口指示灯、消防开关试验水枪、水成膜泡沫液 等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 人资格的消防器材生产单位或销售单位。
( 2 )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 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 具有至少 5 份消防器材产品的销售业绩, 需 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 页);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 关于消防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若所投产品为《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 施规则的公告》名录中所开列的消防设备及产品, 应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3C 强制认证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