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斡华热电有限公司输煤运行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斡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 规 模: 莫旗供热项目部下有三个热源:一热源装有3台29MW链条炉,1台29MW往复炉,共计4台炉。二热源装有2台29MW链条炉。三热源装有1台14MW沸腾炉,1台29MW往复炉,1台46MW往复炉,共计3台炉。三个热源总计9台炉。
2.3 标段划分: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斡华热电有限公司输煤运行外包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2.5 服 务 期: 暂定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1.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斡华热电有限公司由一、二、三热源组成,运行时间段为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实行3班2倒制度。一热源运行期间燃煤量约9.5万吨,产生灰渣约1.9万吨。二热源运行期间燃煤量约9万吨,产生灰渣约1.8万吨。三热源运行期间燃煤量约7.5万吨,产生灰渣约1.5万吨。灰渣存储在各热源院内半封闭灰渣库内。上述燃煤量、灰渣量受采购人运行方式调整会有所变动,具体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输煤运行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煤场归垛整形、配合盘煤、煤垛苫盖、不同热值燃煤的掺配、取煤、碎煤、上煤、煤场日常防火、煤场积雪清理、输煤系统启停操作、输煤系统设备巡视检查、输煤系统文明生产、输煤系统及消防设施定期试验与检查、厂内灰渣倒运及协助装车、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斡华热电有限公司安排的临时性工作。2.本项目所需车辆、车辆燃油由采购人负责,车辆维修、保养由报价人负责。3.报价人需根据上述工作量配置相应的管理及工作人员。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输煤系统运行或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同类工程的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止。
本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斡华热电有限公司输煤运行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斡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 规 模: 莫旗供热项目部下有三个热源:一热源装有3台29MW链条炉,1台29MW往复炉,共计4台炉。二热源装有2台29MW链条炉。三热源装有1台14MW沸腾炉,1台29MW往复炉,1台46MW往复炉,共计3台炉。三个热源总计9台炉。
2.3 标段划分: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斡华热电有限公司输煤运行外包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2.5 服 务 期: 暂定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1.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斡华热电有限公司由一、二、三热源组成,运行时间段为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实行3班2倒制度。一热源运行期间燃煤量约9.5万吨,产生灰渣约1.9万吨。二热源运行期间燃煤量约9万吨,产生灰渣约1.8万吨。三热源运行期间燃煤量约7.5万吨,产生灰渣约1.5万吨。灰渣存储在各热源院内半封闭灰渣库内。上述燃煤量、灰渣量受采购人运行方式调整会有所变动,具体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输煤运行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煤场归垛整形、配合盘煤、煤垛苫盖、不同热值燃煤的掺配、取煤、碎煤、上煤、煤场日常防火、煤场积雪清理、输煤系统启停操作、输煤系统设备巡视检查、输煤系统文明生产、输煤系统及消防设施定期试验与检查、厂内灰渣倒运及协助装车、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斡华热电有限公司安排的临时性工作。2.本项目所需车辆、车辆燃油由采购人负责,车辆维修、保养由报价人负责。3.报价人需根据上述工作量配置相应的管理及工作人员。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输煤系统运行或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同类工程的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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